2015年营口市丹绥线险桥维修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日 期:2015年07月10日
招标编号:GXTC-1542085
1、2015年营口市丹绥线险桥维修加固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营发改能交【2015】320号),招标人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资金来源:申请省交通部门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解决。本项目合同估算价5200万元。
3、建设地点:营口市境内。
4、招标范围:2015年营口市丹绥线险桥维修加固工程,共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丹绥线北海河大桥;
二标段:丹绥线大清河南桥,丹绥线北海河一号桥;
三标段:丹绥线大清河北桥;
四标段:丹绥线扬水站1号桥,丹绥线扬水站2号桥;
五标段:丹绥线咸水河桥,丹绥线民兴河中桥。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北海河一号桥拆除重建,其余七座桥梁左右幅上部结构改建、下部结构维修、桥面附属设施、桥头搭板及引线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5、计划工期要求: 2015年08月04日——2015年11月10日(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
②投标人须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③投标人投标报名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前,须到营口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办理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手续,办理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咨询电话:0417-3317010 市场科)
注:合格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被授权人劳动合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现金或电汇):
一标段10万元;
二标段20万;
三标段20万;
四标段10万元;
五标段10万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或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标段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07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2、发布媒体:此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联 系 人:于海锋
联系电话:0417-330609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安凤瑞、刘健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82、3355095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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