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 目名 称 :辽宁营口西炮台遗址第一期墙体抢险加固保护工程
采购文件编号:YKGGZC2015124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 营口市西炮台遗址管理处 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 辽宁营口西炮台遗址第一期墙体抢险加固保护工程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内容:
(1)工程内容:
包号 |
分包名称 |
第一包 |
辽宁营口西炮台遗址第一期墙体抢险加固保护工程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工
(3)工程建筑地点:营口西炮台遗址
2.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投标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岩土工程)证书;
(4)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须是建造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注册在投标单位;
(5)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13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投标人要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103室。采购科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投标人,应在参加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库集中入库资格预审公告”。 也可以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的相关身份证件(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到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4.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到现场踏勘。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7月21日9:30(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7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西炮台遗址管理处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417-4830090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咨询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5):贺女士
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七月二日
附件: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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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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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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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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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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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信息方式 |
1、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
2、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3、营口日报 ( )
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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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用于发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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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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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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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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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一项都要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可辨,电话及电子邮箱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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