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营口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地面铺装及室内大白饰面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营口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营发改投资【2012】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公安局,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东临民生路,南临新联大街,北临新联北大街。
2.2工程规模:1、通道走廊、过厅、两侧玻璃隔断房、库房等处地面铺装,面积约为16500m2及墙面踢脚线铺装;2、卫生间:42个卫生间的整套装修,包括:地面约1230m2、墙壁约4690m2瓷砖铺装及洁具、隔板、扣板吊顶;3、室内理石窗台板铺装,总长度约1600m;4、室内刮大白刷漆,约90000m2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710万元。
2.4招标范围:地面瓷砖、踢脚线、理石窗台板、卫生间整套装修、室内刮大白刷漆工程。
2.5工期:2015年 7月 28 日开工,2015年 10月1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投标人还需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证(IC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于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4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应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证件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营口市公安边防支队东临)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14万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 30日至2015年7月4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16:00 时,在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营口市公安边防支队东临)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7月 21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公安局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中兴里9号
联系人:原工
电话:13941750211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杨莹莹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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