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542066
1、营口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营口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资金来源:移民专项资金。本项目合同估算价78.28万元。
3、建设地点:营口市新兴街道及沿海街道。
4、招标范围:营口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新兴街道办事处大兴村干渠护坡工程
二标段:沿海街道办事处兰旗村混凝土路工程
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5、计划工期要求:
开工时间2015年7月1日,竣工时间2015年8月30日。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质要求:
6.1.1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
6.1.2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
6.2投标人须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合格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6.1及6.2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被授权人劳动合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5年05月27日至2015年05月3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现金或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或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06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2、发布媒体:此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局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
联 系 人:尹女士
联系电话:0417-262950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刘健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5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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