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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5年市区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谈判公告

项 目 名 称 :2015年市区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YKGGZC2015043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5年市区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谈判报价文件(简称报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采购内容:

1)工程内容:

包号

分包名称

1

交通标志、标线建设;交通信号灯建设及维修工程等。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计划工期:交通标志、标线建设工程150天;信号灯建设及维修工程90天。

3)工程建筑地点:交警支队指定地点

2、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3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12015519日—2015526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103室。采购科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应在参加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入库资格预审公告”。

4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5527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4、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领取谈判文件供应商可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到现场踏勘。

5、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55280930(北京时间)。

6、谈判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7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41733337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咨询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16):马先生

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固话:

投标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获取采购信息方式

  1、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  

  2、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营口日报          

  4、其他(      

电子邮箱(用于发送谈判文件)

 

领取人签字

 

领取日期

 

备注:

 

注:每一项都要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可辨,电话及电子邮箱准确无误。

 

 

来源:      时间:2015-05-19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