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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财政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JH26-210800-0370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800-03704

  项目名称:营口市财政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财政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营口市慕思海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上博路南3号

中标(成交)金额:87(%)

评审总得分:92.0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财政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财政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指定地点食堂配送米、面、油、豆制品、青菜类、肉类、禽类、海鲜类、鲜冻食材类、调料类、牛奶类食材及食材初加工。服务保障对象:约270人。 1.提供配送品种、时间、供应量要及时、安全、准确无误。 2.每天早上 6点准时将当日所需食材、物品安全无误送到指定地点,并具备在营口市内当日1.5小时内追加补充食品送货上门。 3.每年5月1日--10月1日期间,必须落实冷链配送。

服务要求: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依次在 11 月、1 月、3 月、5 月、7 月、9月完成配送任务。合同履行期内,若出现采购人工作安排变更,或是供应商履约服务达不到采购人需求标准,采购单位享有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

服务标准:1、基准价按以下方式确定: (1)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农副产品市场零售参考价格表公示的,按定价周期内农副产品市场零售参考价格表公示的价格平均价定价。 (2)农副产品市场零售参考价格表没有的,按定价周期内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参考就近农贸市场平均价格定价,米、面、油、蛋干、调、奶制品参考万达楼下真实惠超市以及财富超市价格平均价定价。 2、定价周期,原则上每个月月初、月中组织一次询价定价,约每半个月为一个定价周期,物价波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改为一周一次询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晓航、石艳(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财政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预算金额为基数收取,此费用含在响应报价中,不得单独列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营口市财政局

   址: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联系方式:28333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甲11号

联系方式:0417-2829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杨

     话:0417-2829979

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800-03704

  项目名称:营口市财政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营口市财政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捷宁现代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北大街210-9号620-3室

中标(成交)金额:86.5(%)

评审总得分:91.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营口市财政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财政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满足并响应采购文件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完全满足并响应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完全满足并响应采购文件的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并响应采购文件的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晓航、石艳(包组编号:00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营口市财政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预算金额为基数收取,此费用含在响应报价中,不得单独列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营口市财政局

   址: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联系方式:28333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甲11号

联系方式:0417-2829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杨

     话:0417-2829979

来源:      时间:2026-09-07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