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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原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官屯镇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项目JH26-210882-00170招标公告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原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官屯镇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原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官屯镇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921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882-00170

项目名称: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原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官屯镇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738573.00

最高限价():19738573.00

采购需求: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原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官屯镇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普查面积160.60km2,区内共有60处矿山,按照开采方式划分,露天开采矿山43处、地下开采矿山14处,露天开采与地下开采结合的矿山3处。按照矿种划分,金矿7处、白云岩2处、滑石5处、建筑用白云岩6处、建筑用大理岩24处、建筑用花岗岩3处、菱镁矿7处、冶金用白云岩4处、砖瓦用粘土2处。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本项目()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单位。(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甲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矿产或水文、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8311700分2026年98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9219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采取非现场方式(电子邮件)递交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lnzzjsgc@163.com邮箱。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石桥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大石桥市哈大中路

联系方式:0417-5988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正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三楼东里72-1号

联系方式:0417-3843008

邮箱地址:lnzzjsgc@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正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790083971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宇

电话:0417-3843008
来源:      时间:2026-08-31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