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海上安全综合治理联管中心整合改造项目(工程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营口市海上安全综合治理联管中心整合改造项目(工程部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8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800-03337(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项目名称:营口市海上安全综合治理联管中心整合改造项目(工程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22109.58 最高限价(元):2722109.58 采购需求:包括电气、给排水、暖通、装修工程等综合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日,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30日17时00分至 2026年8月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 六、开启 时间:2026年8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或加密后电子版备份文件发送到代理机构的邮箱(lngczb@163.com)并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文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供应商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供应商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具体事项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营口海事局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西段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417-6204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317房间 联系方式:024-23388267 邮箱地址:lngczb@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非投标保证金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想、吴禹霖 电 话:024-23388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