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二次)
1、 五矿•铂海湾(二期):S9-S11、S16、S21、S27、L4、L8、L12、L18、L19、D4、D5楼,(三期):Y31-Y42、S1、S12、S17、S22、S28、S29楼、A1-A7商业、C10-C17车库工程施工已由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产业投资发展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矿建设(营口)恒富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五矿建设(营口)恒富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述工程提供必要的服务。
3、工程概况如下:
3.1建设地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东临澄湖东路,西临正义路北段,南临新建大街东段,北临新联南大街。
3.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3合同估算价为:18000万元。
3.4工程规模:五矿•铂海湾(二期):S9-S11、S16、S21、S27、L4、L8、L12、L18、L19、D4、D5楼,建筑面积 11,484.66平方米;五矿•铂海湾(三期):Y31-Y42、S1、S12、S17、S22、S28、S29楼、A1-A7商业、C10-C17车库,建筑面积67718.77平方米。
3.5招标范围:土建、装饰、采暖、给排水、照明、消防、弱电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注:包括但不限于图纸给定的全部内容及业主要求的关于项目的相关事宜。
3.6计划工期:2015 年 5 月 15 日至 2017 年 7 月 4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相关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还须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同时满足以上两项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16日至2015年 4 月 20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为1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万元(现金、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 5 月 6日 9时30分 。
8、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0.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授理。
11、发布媒体:此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矿建设(营口)恒富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学府路南4号晟鼎裕龙阁4层
联系人:白海峰
联系电话:0417-298228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张丽丽、王萍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5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