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7201511008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妇产儿童医院新建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营口市妇产儿童医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营发改社会[2015]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妇产儿童医院,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营口市妇产儿童医院新建工程设计招标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内,民生路以东,新和大街以南。
2.3招标范围:营口市妇产儿童医院新建工程的设计及相关服务。
2.4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97000㎡;按800张床位考虑。
2.5设计周期:5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工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编制能力。投标人还需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投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7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应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被授权人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证件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2.5万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妇产儿童医院
地 址: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2-2号
联 系 人:张院长
电 话:0417-2167003 13050666566
招标代理机构: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陈楠楠
电 话:0417-3827055
传 真:0417-38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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