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2015年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日 期:2015年03月20日
招标编号:YKGX-15-005
1、营口市2015年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营发改能交【2015】91号),招标人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服务单位。
2、资金来源:申请上级交通部门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解决。本项目合同估算价306万元。
3、建设地点:营口市及周边县区。
4、监理规模及范围:对营口市2015年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过程进行监理服务。
5、监理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同时需紧密配合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理服务,具体起始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②投标人须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③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后、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前,须到营口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办理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手续,办理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咨询电话:0417-3317010 市场科)
注:合格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被授权人劳动合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5年03月20日至2015年03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现金、电汇)。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营口跃进支行
账 号:0661 1601 0400 11450
收 款 人: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04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军分区南行1000米,智胜新家园院内)。
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2、发布媒体:此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联 系 人:高科长
联系电话:0417-330609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安凤瑞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82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