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 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设备采购(谈判项目编号:YKGGZC2014289)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以下简称谈判”,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谈判项目名称: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设备采购
2.谈判项目编号:YKGGZC2014289
3.项目需求: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第一包 |
大气采样器10、便携式大流量烟尘自动测试仪1、大流量大气采样器3、便携式交直流电源2、氟化物采样头4等。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环保仪器设备类;
3.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 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至今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业绩提供一份及以上。
5. 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1、2015年3月19日—2015年3月25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2、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表格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103室。采购科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应在参加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入库资格预审公告”。
4、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15年3月26日11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3月27日9:30(北京时间)。
五、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7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417-2206088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咨询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5):贺女士
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8): 邹女士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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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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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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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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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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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信息方式 |
1、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
2、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3、营口日报 ( )
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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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用于发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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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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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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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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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一项都要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可辨,电话及电子邮箱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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