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沿海经济带规划李官——田庄台大桥公路(营口南高速收费口——老收费站)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日 期:2015年03月11日
招标编号:GXTC-1542024
1、辽宁沿海经济带规划李官——田庄台大桥公路(营口南高速收费口——老收费站)改造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营发改能交【2015】91号),招标人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服务单位。
2、资金来源:申请省、省以上交通部门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解决。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3、建设地点:路线起点位于沈海高速营口南收费口处,经过老边区红旗村、蓝旗村、黄旗及二道镇等村镇,终点至原庄林线营口收费站。
4、监理规模及范围:对辽宁沿海经济带规划李官——田庄台大桥公路(营口南高速收费口——老收费站)改造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监理服务。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路线全长16.149km,路面宽度30m,路基宽度40m。
5、监理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需紧密配合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理服务)。
6、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人还须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被授权人劳动合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5年03月11日至2015年03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现金、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04月0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军分区南行1000米,智胜新家园院内)。
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2、发布媒体:此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进步街新地步里41号区
联 系 人:薛主任
联系电话:0417-330602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安凤瑞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82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