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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西部农村供水工程(二期)六标段


大石桥市西部农村供水工程(二期)(项目名称)

大石桥市西部农村供水工程(二期)标段(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LNJYGC20260427005001001  

 

 

 

 

 

 

 

 

招标人: 大石桥市清源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CA数字证书章

 2026 04  29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投标人入库须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6.投标文件递交

7.评标办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行政监督

11.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附件四:开标记录表

附件五:定标决定

附件六:中标通知书

附件七:中标结果通知书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附件1: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附件2:投标文件澄清函

附件3:否决投标条款

附表4:评分标准格式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节  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2.发包人义务

3.监理人

4.承包人

5.材料和工程设备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交通运输

8.测量放线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10.进度计划

11.开工和竣工完工

12.暂停施工

13.工程质量

14.试验和检验

15.变更

16.价格调整

17.计量与支付

18.竣工验收(验收)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20.保险

21.不可抗力

22.违约

23.索赔

24.争议的解决

2节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2.发包人义务

3.监理人

(1)按第 11.5 款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2)按第 15.6 款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

(3)按 4.5 款约定,监理人同意承包人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进场的主要设备的变化;

(4)按第 12.3 款约定,指示暂时停工;

(5)按第 12.4 款约定,批准复工;

(6)按 15 条约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减时的决定。

(7)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 15 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4.承包人

5.材料和工程设备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所有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计划的安排,按监理人批准的计划实施

7.交通运输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11.开工和竣工(完工)

13.工程质量

14.试验和检验

15.变更

15.6 暂列金额

删除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暂列金额(备用金)用于支付其他不可预知的项目费用。

16.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删除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变化不予调整。

16.1.2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删除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变化不予调整。

17.计量与支付

18.竣工验收(验收)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20.保险

删除本款,并代之以: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双方均自行负责

3节  合同附件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格式一

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招标图纸)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石桥市西部农村供水工程(二期)(项目名称)大石桥市西部农村供水工程(二期)六标段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石桥市西部农村供水工程(二期)已由营口市水利局  《关于大石桥市西部农村供水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营水利字[2022]31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资金市级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资金40%、市级资金10%、银行贷款50% ,招标人为 大石桥市清源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工程涉及大石桥市西部农村供水工程二期涉及5个镇 59个行政村、72个自然屯,设计供水用户36657户,受益总人口126152人。设计供水规模10011.43m³/d工程类型为I型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59个村、72个屯的村内及入户管线改造及配套管道附属建筑物。

2.2建设地点: 大石桥市

2.3招标范围六标段为高坎镇(连三村、东高坎村、刘家村、白家村、董家村)旗口镇(新立东村、新立西村)7个村内供水管线铺设。新建给水管径为De110-De20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达到相关国家规范(合格)标

 

2.6计划工期: 202606 18日至20261130日竣工,计划工期165,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7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其他在建项目。

3.3信誉要求:“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

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6其他:

(1)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工程建设管理按照水利行业管理办法执行。

(2) 本项目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跨专业承接业务依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施工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的通知》辽水建管[2026]51号文件内容执行。

根据辽水建管[2026]51号文件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下简称“一特两一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在我省可承接各类型水利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务;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下简称“港航一级及以上资质”),在满足企业履约能力、信用记录及项目负责人等要求的基础上,可以在我省承接同等级水利工程业务。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https://slt.ln.gov.cn/slt/zxpd/tzgg/2023011013315528876/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6  04  29  1900 2026 05  09  16  00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辽宁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06 02 10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202606 02 1000

6.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石桥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大石桥市二高街2)。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6其他: 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 CA 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营口市)、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营口市水利局、大石桥市水利局,办公0417-6672167、0417-5833609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大石桥市清源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荣华街8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0417-5988079 

传真:  /  

电子邮件: 231360988@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浑南区全运五路35-6号(307  

联系人: 薛春阳   

电话:  024-31682279  

传真:  /  

电子邮件: 370064674@qq.com 

3)异议处理联系人: 薛春阳 

联系方式:  024-31682279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 技术服务 

联系方式:   400-998-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称:大石桥市清源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荣华街8

人:刘先生

   话:0417-598807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沈阳国际设计谷6号楼307

人:薛春阳

   话:024-31682279 

   370064674@qq.com

1.1.4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西部农村供水工程(二期)

标段名称大石桥市西部农村供水工程(二期)六标段

1.1.5

建设地点

大石桥市

1.1.6

现场管理机构

/

1.1.7

设计人

抚顺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1.8

监理人

/

1.1.9

代建机构

/

1.2.1

资金来源

省级资金市级资金银行贷款

1.2.2

出资比例

省级资金40%级资金10%、银行贷款5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六标段为高坎镇(连三村、东高坎村、刘家村、白家村、董家村)旗口镇(新立东村、新立西村)7个村内供水管线铺设。新建给水管径为De110-De20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06  18  

计划完工日期: 2026  11  30 

其他: 本项目工期为计划工期,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1.3.3

质量要求

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达到相关国家规范(合格)标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

”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

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主要人员要求: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6其他要求:

1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工程建设管理按照水利行业管理办法执行。

2本项目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跨专业承接业务依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施工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的通知》辽水建管[2026]51号文件内容执行。根据辽水建管[2026]51号文件①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下简称“一特两一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在我省可承接各类型水利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务;②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下简称“港航一级及以上资质”),在满足企业履约能力、信用记录及项目负责人等要求的基础上,可以在我省承接同等级水利工程业务。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

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不召开

1.10.3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06  02  10 00    

1.11

分包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形式

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

形式 书面形式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网上发布: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

in)。

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网上发布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

in)。

投标人未留意该修改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3

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24647532.45元,其中临时工程20万元,暂列金额90万元,本次招标设立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出上述给出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 保函、□支票、□其他: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0000.00 

1)电汇、支票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

账户名称: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01005209200013908

a.请将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b.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一律以银行转账方式退回,不退现金。

c.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4-31682279  

2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5.其他:1.1采用电汇或支票方式缴纳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基本户缴纳至以下账户,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缴纳信息和上传缴纳凭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1.2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名称,标段,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投标人请自行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制作为电子图片,附加在“投标文件格式”指定位置。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代理机构不再对投标保证金开具收据。

1.4使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递交)将保函原件正本递交给代理公司备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将被拒绝。保函需制作为电子图片,附加在“投标文件格式”指定位置。投标人提供的保函需注明所投标项目、标段名称,否则,由此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函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

1.5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完成,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缴纳信息和上传担保文书、保函财务费用支付凭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平台网址,如验证未通过则视为投标保函未提交。

1.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准确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一致或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4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见投标人须知3.4.4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时间要求

 3 年( 2023  2025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

 3 年(指2023010120251231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3 2023010120251231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投标文件签章要求

1)第“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章。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章。投标文件中要求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的地方,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即可。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皮应由造价工程师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4其他: 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签章的地方 

4.2.2

投标文件的递交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4.3.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  06  02  10  00 分。

2)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地点名称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ht

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

g/login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2)电子投标开标解密时,必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其他:  /  

5.2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3)设置解密时间;

4)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

5)导入投标文件;

6)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7)投标人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

8统随机抽取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清单项、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如有)

9)开标结束。

5.3

特殊情况处置

1如遇断网、断电、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招标人应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延长解密时间。

3)其他原因,按以下原则处理:

a、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b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c、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4)其他:   /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5 人;(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   个(不超过3个)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营口市)

公示期限:  3  (不少于3)

7.1.1

评标结果异议提出形式

形式  书面形式  提出。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7.3.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类似施工项目业绩

水利工程施工或市政工程给水类似项目。

要求业绩证明资料: 须同时提供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时间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时间要求:20230101日至20251231

10.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电子清标说明:

(1)本招标项目由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自动辅助清标,清标结果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参考。

2 / 

10.3

招标代理费

支付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0%收取,100-500万元按0.7%收取,500-1000万元按0.55%收取,1000-5000万元按0.35%收取

支付形式:电汇现金

支付时间: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但不得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10.4

暗标

综合评估法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暗标要求编制。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10.5

信用记录

根据投标人须知1.4的信用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的查询结果截图。

10.6

监督

监督部门名称:  营口市水利局、大石桥市水利局

电话: 0417-66721670417-5833609

10.7

合同形式

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10.8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应分摊到相应项目的单价或总价中,不得单列。

缴纳标准:按《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3128号文件执行。

10.9

农民工工资

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进行农民工管理。中标人在中标后需持中标通知书到项目建设所在地人社劳动部门办理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手续。

施工单位在指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先签合同后进场工资月结月清,施工单位制定工资支付台账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同时施工单位进场后填报农民工欠薪预警系统。

投标人必须填写“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且放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未填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0.10

安全生产措施费

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由现行费率统一调整为2.5%

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无须单独列项。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计列安全生产措施费项目及计取方式。

10.11

工期进度

如果乙方施工进度未达到合同要求,经甲方督促后且5天后仍未达到施工进度要求的,甲方将与其终止施工合同,由其它施工单位(按进度已完成)继续施工,并且甲方将按相关规定将乙方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报送至全国水利部的水利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全国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10.12

中标后须提供的投标

文件

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按照招标代理公司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因其不一致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纸质投标文件合订装订,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0.13

异议及答复

若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认为自己权利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投标人应在公示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招标环节提出异议,招标人仅对同一异议作出一次答复

10.14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0%的工程款完成工程量的80%时,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0%的工程款;合同工程量全部完工时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报告出具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具体的付款比例根据拨款进度进行调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期限为12个月:每次拨款后必须优先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有拖欠现象,下次不予支付。

10.15

其他要求

1.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执行。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与总则不一致以前附表内容为

准。

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电

子化交易工作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

交易。本招标文件未涉及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要求的应

满足省级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后

果自负。

异地施工企业需在税务系统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

理证明》并工程所在地预缴相应税费,提交完税凭证,

税种及税率应以当地认定为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 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同一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项规定的形式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人员和设备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

1.12 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须留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款所列网站发布的澄清通知,在浏览澄清通知后,投标人自行下载该澄清文件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该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须留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1款所列网站发布的修改通知,在浏览修改通知后,投标人自行下载该修改文件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投标协议;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分包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8)目所指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果投标人在资质条件、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等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比发生变化的,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的)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资质证书副本的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等材料

3.5.2 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项要求制作,并按投标人须知表3.7.3项要求使用带有电子印章的CA数字证书进行签章。

4.1.2未按要求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并使用带有电子印章的CA数字证书进行签章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无法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3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3.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2 开标程序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程序进行开标。

5.3 特殊情况处置

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如果评标报告审查无异常,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7.1.1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评标结果异议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将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1.3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7.3 履约保证金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投标人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

2)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的行为。

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

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总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2.……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四: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开标时间:                     

 

序号

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元)

投标报价(元)

质量要求

工期

投标人确认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             唱标人:              监标人:            

 


附件五:定标决定

 

定标决定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本项目于        日在    (评标地点)    评标结束,候选人公示期内无异议及投诉,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    (招标人名称)    确定本项目(标段)中标人为:   (中标人名称)   ,中标金额为:           

特此决定。

 

 

招标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附件六: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工程类)

 

                                                                                             编号:                     

 

你方于      所递交的           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请你单位派代表持本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在接到本通知书后30日内到                      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工程概况及中标内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工程性质


资金来源


建设地址


中标内容


计划工期


总工期(日历天)


资质等级


质量标准


项目经理


资格证书及编号


中标金额(大写)

大写:

小写:

需要说明的事项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签章)

     

招标代理(盖章)

法定代表(签章)

     

监管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章)

   

                 


附件七: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如有)

 

                                 编号: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资质等级高的优先;资质等级也相同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的签章

投标文件的签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函中是否承诺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项规定

计划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款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填写的有关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最高投标限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3款规定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提供有效的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投标报价

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当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 80%,可能低于实际成本,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 1 小时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合理说明或者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判定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100分)

1)施工组织设计: 30 分;

2)项目管理机构: 5 分;

3)投标报价: 60 分;

4)其他评分因素: 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5家(不含5 家)时,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进行第一次算术平均值计算后,再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二次算术平均后作为评标基准值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5家5家-10 家(含10 家),去掉1家最高,去掉1家最低,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进行第一次算术平均值计算后,再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二次算术平均后作为评标基准值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1家11家-20 家(含 20 家),去掉2家最高,去掉2家最低,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进行第一次算术平均值计算后,再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二次算术平均后作为评标基准值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21家21家-30家(含30家),去掉 3家最高,去掉3家最低,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进行第一次算术平均值计算后,再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二次算术平均后作为评标基准值

以此类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30分)

施工方案

5分)

1、对项目总体认识全面深刻,论述完整清晰,总体组织符合实际、总体设计符合规范,总体计划合理,综合措施科学,得 3.1-5 分;

2、对项目总体认识较全面深刻,论述较完整清晰,总体组织较符合实际、总体设计较符合规范,总体计划较合理,综合措施较科学,得 1.1-3 分;

3、对项目总体认识欠全面深刻,论述欠完整清晰,总体组织欠符合实际、总体设计欠符合规范,总体计划欠合理,综合措施欠科学,一般得 0-1 分。

工期保证措施

5分)

1、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承诺违约责任最大、经济赔偿最大 3.1-5 分;

2、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较合理、可行,关键线路较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较得力、可操作性较强,保证措施较可靠,承诺违约责任较大、经济赔偿较大,得 1.1-3 分;

3、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欠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欠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欠得力、基本具备可操作性,保证措施基本可靠,承诺违约责任、经济赔偿,得 0-1 分。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与承诺

5分)

1、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与承诺编制合理、可行,内容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承诺违约责任最大、经济赔偿最大,得3.1-5分;

2、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与承诺编制较合理、可行,内容较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较得力、可操作性较强,保证措施较可靠,承诺违约责任较大、经济赔偿较大,得1.1-3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与承诺编制欠合理、可行,内容欠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欠得力、基本具备可操作性,保证措施基本可靠,承诺违约责任、经济赔偿,得0-1

质量保证措施与承诺(5分)

1、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全面细致、结合实际、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承诺工程质量标准高,承诺违约责任最大、经济赔偿最大,得3.1-5分;

2、工程质量保证计划较全面细致、结合实际、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较高,承诺违约责任较大、经济赔偿较大,得1.1-3分;

3、工程质量保证计划欠全面细致、结合实际、措施具体,责任人较具体,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较高,承诺违约责任较大、经济赔偿较大,得0-1分。

资源配备(5分)

1、劳动力投入能满足施工需要,持证上岗,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协调,调配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具体。机械设备、办公和检测设备投入能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协调,调配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具体,得3.1-5分;

2、劳动力投入较能满足施工需要,持证上岗,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较协调,调配计划较合理,保证措施较具体。机械设备、办公和检测设备投入较能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较协调,调配计划较合理,保证措施较具体,得1.1-3分;

3、劳动力投入基本能满足施工需要,持证上岗,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欠协调,调配计划欠合理,保证措施欠具体。机械设备、办公和检测设备投入基本能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欠协调,调配计划欠合理,保证措施欠具体,一般得0-1分。

组织机构设置及各部门分工职责

5分)

1、有符合项目特点的组织机构,机构设置齐全且科学合理,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合理,得3.1-5分;

2、有较符合项目特点的组织机构,机构设置较齐全、较科学合理,各部门分工较明确,职责清晰较合理,得1.1-3分;

3、有较符合项目特点的组织机构,机构设置欠齐全、欠科学合理,各部门分工欠明确,职责清晰欠合理,得0-1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5

项目经理(1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得1分。

注: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是同一人。

【评审时以有效的职称证及社会养老保险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技术负责人(1分)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得1分。

注: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是同一人。

【评审时以有效的职称证及社会养老保险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

3分)

项目管理机构构成中,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齐施工、质检、安全、材料、资料、劳务、机械员、标准员/造价员等 8 种岗位 8人以上(含 8 种岗位 8 人)的得 3 分;满足上述 7 种岗位 7 人的得 2分;满足上述 6 种岗位 6 人的得 1 分;满足上述 5 种岗位 5 人(含5种岗位5人)的得0.5分;上述 4 种岗位 4人以下(含4人),每人每岗得 0.1 分,最高的0.4 分)。

注:每岗位专业须与本项目相匹配,需提供有效岗位证及社会养老保险扫描件或复印件。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60

 

报价得分

60分)

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 60 分;

1)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 %的减 0.3分,最多减60分;

2)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的减 0.2分,最多减60分。

2.2.44

其他评分标准

5

企业业绩

2分)

企业近3年完成的类似业绩(202301月01日至202512月31日),每项1分,最高得2分。

:须同时提供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时间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不全不得分。

体系认证

3分)

通过ISO认证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证齐全3分,证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来源:      时间:2026-04-29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