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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卫生监督所)2026年灭蚊灯采购项目JH26-210800-01134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800-011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卫生监督所)2026年灭蚊灯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04-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第三章 货物需求▲14.灯体尺寸规格参数进行变更。 变更为:▲14.灯体尺寸:整机高度宜在80-100cm之间,直径宜在26-35cm之间,结构稳固性符合户外使用要求。开标时间调整至2026年05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其他事宜不变,具体内容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7日17时0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须知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辽宁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为顺利参与项目投标,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卫生监督所)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76号
联系方式:0417-6615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铭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76-48号D2栋7楼
联系方式:024-31020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静怡、陆新宇、裴迎和、王楠、李馨悦、杨欢
电  话:024-31020504


来源:      时间:2026-04-27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