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保证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请各招标代理机构在预约场地的同时,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项目建议审批书或上级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复(详见附件)上传至营口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易邮箱:ykggzyjyzx@163.com。本通知2015年2月1日起执行。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1月30日 受理工程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建设单位提供材料2015.1.3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