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单位:辽宁浩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3-03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000-03598 二 、 项目名称:盖州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盖州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 供应商名称:营口中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风光里1号办公室209室 中标(成交)金额:879,000(元) 评审总得分:89.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盖州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类 名称:盖州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我单位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针对盖州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进行全面服务,负责院内及外五个外派法庭的食堂服务,加班餐根据法院工作实际开展需求而定,不确定加班具体次数,有加班需求立即准备餐食等一系列要求。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我单位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项目概况:负责院内及外五个外派法庭的食堂服务,加班餐根据法院工作实际开展需求而定,不确定加班具体次数,有加班需求立即准备餐食。 人员配置及管理标准 总配置20人,具体分工及适配要求如下: 区院10人 厨师2人:熟练掌握中式菜肴制作技艺,能独立完成菜单设计、食材加工及菜品烹制,上岗前提供中级及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 帮厨1人:配合厨师完成食材清洗、切配、腌制、菜肴辅助烹制等工作,具备基础厨房操作技能,服从主厨调度。 面点师1人:熟练掌握中式、西式面点(含早餐主食、特色点心)制作,能根据季节变化研发新面点,上岗前提供面点职业资格证。 服务员6人:负责就餐区引导、餐食分发、餐具回收、就餐环境清洁等工作,具备基本服务礼仪,沟通能力良好。 县区法庭厨师10人:每个外派法庭配备1名厨师和1名帮厨,人负责法庭食堂的菜肴制作、食材管理及场地卫生工作,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参照主食堂厨师服务标准履职。 服务时间:我单位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时间: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结束,采购人对其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我单位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达到甲方验收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丽群、葛善权(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盖州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1.5%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987.2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盖州市人民法院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市府大街4号 联系方式:0417-7682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浩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体育场南街30号西楼206室 联系方式:0417-286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兴国 电 话:0417-28616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2.11新版-盖州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盖州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 供应商名称:营口中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和中小企业.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