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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清退保证金的通知 |
|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对以下13笔联系方式有误等原因造成的应退未退政府采购保证金进行清退公示(名单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6年1月8日-2026年2月7日,请相关供应商在此期间联系中心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0417-2972505)及时办理清退手续。公示期满后,无人认领的政府采购保证金,将上缴本级财政部门。 附表: 清退保证金明细表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月7日 清退保证金明细表(附件).xlsx
| | | 来源: 时间:2026-01-07 |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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