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营口交通运输集团综合服务驿站建设项目 澄清文件 1.2025年营口交通运输集团综合服务驿站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为2413503.48元(含交易中心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按货物类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包含在招标控制价中,投标人报价不得单列。 招标服务费的缴纳形式: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按以上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清招标服务费 3.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辽发改收费【2020】102号文件规定,须向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服务费,其中由招标人交纳部分已含在招标控制价中,请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并在办理中标手续时一并交纳。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将新建充电桩与招标方原充电桩监控平台和收费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对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格式自拟。 注:2025年营口交通运输集团综合服务驿站建设项目中变更的内容以本澄清文件提供的内容为准,如同一变更内容有多个澄清说明文件,以最新日期的澄清说明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