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800-01950 二 、 项目名称:营口市主城区2025年道路交通标线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主城区2025年道路交通标线维护项目 供应商名称:营口路安实业总公司 供应商地址:站前区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69号 中标(成交)金额:1,101,767.4(元) 评审总得分:8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主城区2025年道路交通标线维护项目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主城区2025年道路交通标线维护项目(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我单位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本项目为道路交通标线维护、施划、清除服务,位于营口市主城区。主要道路为辽河大街、建设街、平安路、太白路、新华路、清华路、得胜路、光华路、青花大街、渤海大街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除、施划、补划道路交通标线(含长实线、长虚线、人行横道线)、符号标识(含导向箭头、菱形、三角形、路面辅助文字、非机动车标识、时间点段等地面标志)、停车泊位等,服务面积约60679.3平方米,服务质量需满足相关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服务要求:我单位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1.路面标线 (1)标线设置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标线采用热熔反光漆,为增加标线夜间反光性,在漆中预混玻璃微珠。维护时标线漆的厚度要求为1.5毫米。采用的热熔标线漆应具有耐磨耗、快干、不沉降、不结皮容易分散的特点。路面标线漆的技术要求应符合 JTT280-2022《路面标线涂料》、GAT298-2001《道路标线涂料》 (2)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应符合GBT21383的规定,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50mcd·m-2·1x-1,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00mcd·m-2·1x-1。 (3)正常使用期间,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应满足夜间视认要求。一般情况下,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 80mcd·m-2·1x-1,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50mcd·m-2·1x-1。(一)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服务考评。当服务期内服务质量考评不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时,采购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每年服务期结束后,经服务质量考评验收合格,一次性支付当年服务费。 (四)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五)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地方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六)供应商需要具备多处同时服务能力,确保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应考虑相应人工成本及管理成本。受住建部门市政管网改造影响,部分路段需根据道路施工情况确定标线施划、补划时间。供应商需要等道路施工结束后进行标线维护,全部补复划路段要求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服务时间:我单位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服务考评。当服务期内服务质量考评不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时,采购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供应商需要具备多处同时服务能力,确保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应考虑相应人工成本及管理成本。受住建部门市政管网改造影响,部分路段需根据道路施工情况确定标线施划、补划时间。供应商需要等道路施工结束后进行标线维护,全部补复划路段要求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我单位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祝悦、郭建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主城区2025年道路交通标线维护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7,442.4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66号 联系方式:0417-2990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鼎域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市北街34甲13号 联系方式:0417-2222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17-2222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