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76197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0时57分48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45号 联系方式: 0417-6670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里1号楼4号 联系方式: 0417-26680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翟瑀 电 话:0417-2668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