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营口市新华路泵站汇水区域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备案。以营行审1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70%,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新华路泵站汇水区域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区清华路、镜湖西路、新华路、青花大街、智胜街、智发街、东海大街。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铺设 dn300-4000x2220mm排水管线共计19368.8米,其中清华路2186.9米、镜湖西路2095.2米、新华路 5407.4米、青花大街 4777.8米、智胜街1296.4米、智发街923.8米、东海大街2681.3米;拆除并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82102平方米,其中清华路8360平方米、镜湖西路6644平方米、新华路28400平方米、青花大街17093平方米、智胜街4832平方米、智发街3020平方米、东海大街13753平方米:新华路泵站进水管改造,拆除用于封堵的法兰盲板及附属设施;购置智能化终端监测感知设备,包括积水监测7套、雨量监测2套、河道水位监测7套、窨井水位监测29套、排口流量计3套、泵站液位视频监控5套、单兵设备15套、泵站自动化改造5套、雨水排口在线水质监测仪6套、管网在线水质监测仪8套、管网流量监测2套、井盖报警器 25套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后补 营口市新华路泵站汇水区域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青花大街、新华路管线及道路拆除恢复等工程 319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20
4.工期要求:2025年1月15日开工至 2025年11月30日 竣工(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5年1月3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9日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兼投不兼中,中标优选顺序按标段自然顺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营口市)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高科长 姓名: 高科长 单位: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北大街63号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编: 邮编: 110002 联系人: 高科长 联系人: 崔大勇 电话: 0417-2612300 电话: 024-22525779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崔大勇 异议联系人电话: 024-2252577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yzb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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