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营口交运集团汽车客运站室内外消防管网及消防设施维修项目已经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2024}1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为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保证了潜在投标人足够的知情权和建议权,从源头上遏制如招标文件设置排他性条款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开展。根据《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营政发【2024】6号)文件要求,现对营口市2024年营口交运集团汽车客运站室内外消防管网及消防设施维修项目招标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意见及依据,并留下具体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1.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 4.有关意见,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4年11月26日17:00前反馈至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邮箱。 电子邮箱:ykkygs@163.com 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2024年营口交运集团汽车客运站室内外消防管网及消防设施维修项目.docx 公平竞争审查表(发改).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