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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主城区部分排水管线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招标条件

营口市主城区部分排水管线改造工程已由营行审【2024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资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主城区部分排水管线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营口市主城区部分排水管线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清华路(辽河大街-青花大街)、光华路(金牛山大街-青花大街)、市府路(十四泵站-东海大街)、文萃路(启文路-清华路)。

2.3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工程和管沟恢复工程。具体包括(1)清华路(辽河大街-青花大街)建设 dn1200-1800雨水管3224米、dn300雨水连接管2585米、管沟恢复19474.2平方米;(2)光华路(金牛山大街一青花大街)建设dn1200-1500雨水管852米、dn300雨水连接管685米、管沟恢复5360.2平方米:(3)市府路(十四泵站一东海大街)建设 dn1800-2000雨水管393米、dn300雨水连接管495米、管沟恢复3175.6平方米;(4)文萃路(启文路-清华路)建设dn800雨水管233米、dn300雨水连接管117米、管沟恢复 920.4 平方米。   

2.4服务期限: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0日,10日历日内完成勘察及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包括工程的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变更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施工前配合招标人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审批工作,如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审批、挖掘审批等。施工过程中协助招标人解决疑难问题出具设计变更。

2.7质量标准:合格

2.8项目总投资: 4934.26万元

2.9本标段合同估算价84万元。

2.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者 [市政行业甲级]或者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或者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并且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 }并且{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 或者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者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4)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扫描件(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5.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5.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0月21日08:30时-2024102816:30时

5.4 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2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6.3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11月12日9:30时;

6.4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6根据辽宁工程咨询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营口市)上发布

8.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高先生

姓名:高先生

单位: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

职称: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北大街63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417-2612300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人:崔大勇银玥

电话:024-22525779

传真:024-22503601

电子信箱:syzbsc@163.com

异议联系人:刘全盛

异议联系人电话:024-22503596


来源:      时间:2024-10-21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