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乐器园标准厂房配套工程
1、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乐器园标准厂房配套工程已由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产业投资发展局批准建设(营沿产投【2013】9号),招标人为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合同估算价:500万元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建设地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乐器产业园区内,滨海大道与丰盈路交汇处。
5、招标范围:乐器园标准厂房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厂区道路、排水、绿化、通信、热力二次网、泵房至厂房消防管道、围墙、路灯等工程。
6、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4年9月30日,竣工时间2015年5月30日。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工程)须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
7.2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7.3投标人还须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
7.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信用报告(A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市政工程)、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6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10、投标保证金:6万元(人民币,现金、电汇)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营口跃进支行
账 号:0661 1601 0400 11450
收 款 人: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16:00前递交,以实际到账为准,并持银行回执单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9月26日9:3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4、发布媒体:此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
联 系 人:刘部长
联系电话:0417-388831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杨盼盼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6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