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营口机场供电外网安装工程及10千伏二道线改造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营发改投资【2010】706号),招标人为营口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3、建设地点:营口临空经济区
4、招标范围:营口机场供电外网安装工程:组立钢管杆45基,15米水泥杆178基,12米水泥杆1基,安装真空开关18台,隔离刀闸23组。安装避雷器34组。架设单回、双回、四回JKLYJ10-240绝缘导线亘长分别为1.2公里、8.6公里、0.252公里。敷设YJV22-8.7/15-3*300电缆18条,共2.61公里。10千伏二道线改造工程:本工程架设JKLY10-240绝缘导线亘长0.87公里双回,组立15米水泥杆5基,12.5米钢管杆15基,敷设YJV22-8.7/15 3*300电缆550米,安装真空开关2台,避雷器8组,隔离刀闸2组,架设避雷线0.78公里。(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2014年9月1日—2014年10月15日。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投标人必须是辽宁省电网公司入网施工单位。
③投标人还须具有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招标文件10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现金、电汇)。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8月27日14: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军分区南行1000米,智胜新家园院内)。
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2、发布媒体:本公告在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老边区庄林路蓝旗村桥南28号
联 系 人:王琦
联系电话:0417-290301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安凤瑞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82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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