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营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营发改资源[2014]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口同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营滨路南300米处;
2.2工程规模:营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
2.3合同估算价: 5000万元;
2.4计划工期:2014年9月15日开工,2015年5月15日竣工;
2.5招标范围:分拣车间、初级肥料车间、热媒车间、进料和脱水车间、废水废气处理间、开闭站及水泵房工程、输料栈桥工程、发酵罐工程、围墙及大门、地磅房、自行车棚等新建工程及厂区内道路、广场、绿化、照明、安防、管道等室外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注:包括但不限于图纸给定的全部内容及业主要求的关于项目的相关事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申请人还需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
3.3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军分区南行1000米)。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同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390417306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张丽丽、王萍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2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