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营口分行大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交通银行营口分行大楼装修工程已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交通银行审批事项回复通知书》交银复[2013]11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院内;
2.2合同估算价: 727万元;
2.3计划工期:2014年9月15日开工,2015年1月30日竣工;
2.4招标范围:天棚、地面、墙面室内装修工程、电气、给排水、采暖(含主干线)。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申请人还需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
3.3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营口市公安边防支队东临)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军分区南行1000米)。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地 址:营口市渤海大街西19号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陈晓婉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