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石桥市官屯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公司将于2024年8月27日下午02:00时在大石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石桥财政局西源源水务二楼)对大石桥市官屯镇绕山头水库部分区域租赁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一)绕山头水库基本情况 大石桥市官屯绕山头水库位于大石桥市官屯镇官屯村胜利河上游的一级支流上,兴建于1973年,是一座小(2)型水库,最大库容量64.73万m3,水库主要由大坝、开敞式溢洪道、输水洞组成,库区有附属建筑物。根据1992年《水库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协议书》,管理范围总面积340亩,库区占地210亩,工程占地20亩,生活区占地110亩。现水库实际总库容量不足10万m3,根据《论证报告》和《关于大石桥市绕山头水库降等论证报告的批复》大水发[2023]134号,水库已降等按山塘进行管理,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并进行有效管理,大石桥市官屯镇人民政府拟对该水库的部分区域对外出租,出租面积约175亩。 (二)租赁范围:本次纳入公开招租的资产(简称租赁资产)包括:绕山头水库部分区域(共约175亩)。 (三)租赁期限:租期三年,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算起。 二、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一)报名所需资料: 1、单位报名参加拍卖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扫描件(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2、自然人参加拍卖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扫描件(所有资料必须签字盖章或签字按手印)。 3、报名人需自行下载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仔细阅读了解项目相关条款。 4、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5、竞拍成功后,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二)报名资格确定: 1、竞租人须向营口中天拍卖有限公司提供报名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资料,资格审查通不过的,则报名不成功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2、竞租人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导致报名不成功或其它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三、竞价方式、竞价要求和时间 (一)竞价方式: 本次水库(部分区域)公开招租,以增价方式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1、报名时间截止时,无意向竞租人报名的,本次公开招租作失败处理。 2、自由竞价阶段,无意向竞租人报价应价的,本次公开招租失败。 3、竞价规定时间内,有一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人的,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不成交)。 (二)竞价要求和时间: 1、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须在指定时间至大石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石桥财政局西源源水务二楼)竞价。 2、本次水库(部分区域)招租采用增价方式进行,同一竞租人可多次竞价,初次竞价后的每次竞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竞价递增一个增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3、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8月27日下午02:00时至03:00时止。 四、竞租保证金 (一)竞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交纳人民币贰万元整(¥116,900.00)竞租保证金汇入营口中天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交付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付款人须与报名竞租人的姓名一致,若付款人与报名竞租人的姓名不一致,则视为报名无效)。 (二)保证金缴款账户 转账名称:营口中天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保证金银行账号:533010100100075561 (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8月24日下午05:00时 (四)竞租人须在指定时限内按时缴纳竞租保证金,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竞租人,将不能取得竞价资格。 (五)未竞得标的竞租人的保证金,于竞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得标的竞租人的保证金在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得标的但在五个工作日内拒绝签订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六)竞租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一张银行卡扫描件,完整写上竞买人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户名、联系方式等,以便于退还保证金。 五、起拍价:根据辽宁同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石桥市官屯镇人民政府拟出租资产涉及的位于大石桥市官屯镇官屯村绕山头水库的三年期租金资产评估报告》辽同飞评报字[2024]第023号的评估结论,确定起拍价116,900.00元。 六、加价幅度:3000元/一次。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4日下午05:00时 八、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至8月24日 意向竞租人在标的展示时间内需要对标的进行实地查看的,可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了解,也可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实地勘察 九、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十、竞租须知 (一)承租人对承租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应承租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防护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和因此产生的安全事故费用。(发包方无责任) (二)承租人须严格遵循《渔业法》、《水法》、《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破坏库区、新建建构筑物和破坏水工建筑物。 (三)承租人在经营使用限期内不得擅自转让、转包或延迟交费时间。 (四)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有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实施其它有关项目,发包方、承租人双方可解除租赁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段计算后,剩余的退还给承租人,并终止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五)承租人在承租时限内不得私搭乱建。经批准新建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建筑物、地面花草树木待期满后归发包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损坏和拆走。 (六)竞租结束后,取得水库租赁使用权资格的竞租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代理服务机构佣金,并与委托方(大石桥市官屯镇人民政府)签订水库部分区域租赁使用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依法经营。 (七)若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应付款项并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收回。 (八)租赁期内承租人需要提交保证金叁拾伍万元。租赁期满,承租人并无违反约定之处,无息返还;承租人有违约行为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一、租金及佣金支付: 1.租金用于支付水库维修的工程款。竞买成功一次性支付3年租金2.本次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价格的5%,由买受人支付。 十二、注意事项 (一)由于本次招租采用线下拍卖竞价,竞买者应准时参与拍卖。 (二)竞租人一旦出价均属于个人行为,需要自行承认自己的报价,一旦报价不得反悔。拍卖人及委托方不对竞租人的报价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拍卖项目存在优先竞买人,在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购买。 (四)租赁期间所有税费瑕疵由买受人承担。 (五)公告内未尽事宜,可通过代理服务机构电话咨询。 十三、联系方式 出租方:大石桥市官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石桥市官屯镇 联系人:胡健 联系电话:17341171683 代理服务机构:营口中天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南15-16号 联系电话:18840702345 联系人:韩经理 营口中天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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