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广场艺术中心周边设施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明湖广场艺术中心周边设施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0-03792 项目名称:明湖广场艺术中心周边设施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59,367.03 最高限价(元):1,235,627.41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0月15日(含)前竣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含贰级)及以上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需提供近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2024年7月社保缴费证明或者退休返聘合同;电子证书需按照建设部及省建设厅建造师电子签名规定。(3)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请投标供应商于2024年08月12日13点30分前进入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为989-986-989。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zhonghongyibo888@163.com邮箱,开标时请授权委托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将现场查验授权委托人身份信息。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同时准备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zhonghongyibo888@163.com邮箱。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集团(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跃进街道东风路1号 联系方式: 0417-2876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2栋6楼12号 联系方式: 028-85083288 邮箱地址: zhonghongyibo88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祠支行 账户名称: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4402256009194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娜 电 话: 18624150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