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办规划要求,从2023年9月9日起,本站域名由ccgp.yingkou.gov.cn更换为:ccgp.yingkou.net.cn
 
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项目JH24-210800-0168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800-01683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 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42号(1-27-1)

中标(成交)金额:2,696,000(元)

评审总得分:85.1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 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C070199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服务范围:(1)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① 核查监测对象 对监测企业进行核查,重点关注生产原辅料及生产全环节是否产生重金属(GB 15618 中的 8 种重金属)或者地下水易迁移污染物(六价铬、卤代烃和苯系物等),并存在污染物随大气、地下水或地表水等途径迁移进入周边土壤或地下水的风险。 ② 基础信息调查 采取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利用营口市环境监测工作中已有的企业调查信息。资料收集包括自然环境信息、企业及周边基本信息、污染管理信息、迁移途径信息、历史调查监测信息。并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资料进行补充,并核实已收集资料的准确性。 通过收集分析资料,初步判定土壤污染特征因子和迁移途径。明确调查对象所属污染影响类型,即大气沉降影响型、水迁移影响型和运输途径影响型。 ③ 监测方案的编制根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及区域土壤监测和调查项目技术要求,编制项目监测技术方案,包括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数据分析和成果集成的内容,且所有方案均需通过专家评审。 ④ 展监测调查 根据通过专家评审方案内容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工作,包括采样点定位、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数据分析工作。在开展监测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⑤ 成果集成。 开展监测数据和质量控制数据的统计分析,评价土壤环境质量。 ⑥ 成果报送。 成果上报各环节信息传输和数据采集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发的“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数据报送系统”报送,成果报告以纸质形式报送。 (1)营口市耕地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及风险评估(土壤监测部分) 对营口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353个地块开展土壤监测,每个详查地块采集1组土壤样品,累计采集土壤样品353组。 土壤检测项目(11项),包括: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

服务要求:2018年8月3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发布,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进行监测”;2021年12月,《“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进一步明确要求“十四五期间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至少完成一轮监测”。 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启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并于2022年完成试点项目,打通监测工作技术全流程,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随即组织各市将此项工作全面铺开,并要求2025年前完成一轮监测工作。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要求,首先对本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清单进行了更新,最终厘定20家企业纳入本轮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目的是强化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能力和管理水平,掌握不同排放类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经营活动对周边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预计产出以下成果: (1)20家企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方案》; (2)20家企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评估报告》; (3)《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成果集成报告》(含质控报告)。 (4)监测数据和调查数据。包括20家监管单位基本信息、全部点位的监测数据、质控数据,以及资料调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相关资料或信息。 (5)《营口市耕地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及风险评估项目-土壤监测报告》 四、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项目验收要求:成果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六、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按要求编制监测方案,待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项目款40%。之后按照监测方案开展工作,待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和验收后支付剩余60%项目款。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启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并于2022年完成试点项目,打通监测工作技术全流程,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随即组织各市将此项工作全面铺开,并要求2025年前完成一轮监测工作。根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及区域土壤监测和调查项目技术要求,编制项目监测技术方案,包括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数据分析和成果集成的内容,且所有方案均需通过专家评审。根据通过专家评审方案内容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工作,包括采样点定位、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数据分析工作。在开展监测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祝悦、李德鹏、赵新红、袁素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 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联系方式:0417-2219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尚景新世界1号楼2单元2303           

联系方式:15940530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金           

话:15940530234

来源:      时间:2024-08-01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