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22255
工程名称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22255003001
标段名称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
建设单位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
建设地点
营口主城区太和北街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热源厂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石昌平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鲁1372016201718728
19468228.070000元
108日历天
合格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并且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92.08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龙飞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董明琪
张华军
鲁1372022202300967
川1512006200802200
19164380.080000元
19604352.690000元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并且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88.74
83.43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