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800-02470 二、项目名称:"奋进新时代振新突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艺演出活动 供应商名称:辽宁新视角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街道朱庄村 中标(成交)金额:682,800(元) 评审总得分:7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艺演出活动 服务类 名称:"奋进新时代振新突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C06039900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新视角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奋进新时代振新突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中的服务范围包括: 1.活动策划与组织:负责活动的整体策划、方案设计和现场组织,包括制定演出节目单、安排演员和演出团队、协调演出场地等。 2.宣传与推广:负责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广告投放、社交媒体宣传和媒体报道,吸引更多观众参与。 3.演出制作与执行:负责演出的现场执行,包括舞台搭建、灯光音响设备安装调试、现场管理和演员协调,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4.视频拍摄与制作:负责活动全程的摄影摄像工作,记录演出精彩瞬间,并进行后期剪辑制作,生成高质量的宣传视频和纪录片。 5.观众服务与接待:提供观众服务,包括售票、现场指引、座位安排和观众互动,确保观众有良好的观看体验。 6.安全保障:负责演出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包括安保人员安排、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7.后勤支持:提供全方位的后勤支持,包括交通安排、演员及工作人员的住宿和餐饮安排等,保障演出团队的需求。 8.文化传播与互动:通过演出和互动环节,传播正能量和公益精神,增强观众的文化认同感和参与感。 9.效果评估与反馈:在活动结束后进行效果评估,收集观众和参与者的反馈意见,为未来活动的改进和提升提供参考。 服务要求:一、演出内容:涵盖歌舞、戏剧、戏曲、曲艺、音乐会等多种舞台艺术形式。 二、活动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二为” 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创造 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推进文化自强,创作出更多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深入农村、社区、厂矿、 军营、学校等基层一线开展公益惠民演出活动,重点向老年人、 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 等群体和贫困地区倾斜。 三、服务要求: 1.内容要求: (1)演出内容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时代精神。 (2)演出节目应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注重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大众审美水平,使更多人能够欣赏和参与艺术活动。 (3)节目内容应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各种艺术形式,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需求。 (4)演出节目应具有娱乐性,让观众在欣赏艺术的同时,感受到轻松和快乐。 (5)演出节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包括形式、内容、表演方式等方面的创新,以提高观众的观赏兴趣。 (6)结合当地特色文化资源,展示地区优秀传统文化和风土人情,促进地区文化交流和发展。 3.人员要求: (1)演职员应具备所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如演员、导演、舞台设计、灯光音响等技术人员。每场演职人员30-40人,不能少于30人。(其中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2)每场演出不少于10个节目(包含开场、谢幕),演出时长不少于60分钟(含60分钟)。 4. 宣传要求:要广泛宣传公益惠民演出的重要意义,邀请主流新闻媒体给予报道,在省以上媒体报道至少一次,扩大公益惠民演出活动影响力。 5.安全保障:演出活动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做好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演出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6.验收要求:每场演出应有演出节目单、剧照(每场不少于10张)、视频资料(每场不少于5分钟)、公益惠民演出回执单(原件)、媒体报道等资料,待演出任务完成后,统一报到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服务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至少30场次演出活动。 服务标准:辽宁新视角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奋进新时代振新突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中的服务标准如下: 1. 活动策划与组织标准: - 制定详细的活动策划书,确保活动方案明确、可行。 - 确保所有演出节目内容符合活动主题,具有正能量和公益性质。 - 演出团队和演员的安排要合理,确保每个环节无缝衔接。 2. 宣传与推广标准: - 制定全面的宣传计划,覆盖线上线下多个渠道。 - 确保宣传内容准确、及时,突出活动的公益性质和亮点。 - 监测宣传效果,及时调整宣传策略以达到最佳效果。 3. 演出制作与执行标准: - 舞台搭建和灯光音响设备安装要符合演出标准,确保安全和效果。 - 现场管理严格有序,确保每个环节按时进行。 - 演员和工作人员的协调要到位,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4. 视频拍摄与制作标准: - 确保全程拍摄高质量,画面稳定,音质清晰。 - 后期制作要精细,剪辑流畅,充分展示演出精彩瞬间。 - 制作的宣传视频和纪录片要有感染力,传达活动的核心精神。 5. 观众服务与接待标准: - 售票系统要便捷,确保观众购票顺利。 - 现场指引清晰,工作人员要热情友好,提供及时帮助。 - 座位安排合理,观众互动环节要有序进行,提升观众体验。 6. 安全保障标准: - 制定详细的安全应急预案,确保能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 安保人员培训到位,现场安全检查严格。 - 观众和演出团队的安全要得到充分保障。 7. 后勤支持标准: - 交通安排要周密,确保演员和工作人员的顺利到达。 - 住宿和餐饮安排要舒适、安全,满足演出团队需求。 - 后勤保障要全面,确保演出团队专注于演出。 8. 文化传播与互动标准: - 演出内容要有文化内涵,传播正能量。 - 互动环节要设计合理,增强观众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 活动要体现公益精神,传递积极向上的社会价值观。 9. 效果评估与反馈标准: - 及时收集观众和参与者的反馈,进行全面评估。 - 总结活动中的经验和不足,为未来的活动提供改进建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宏、滕玉波、蔡丽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艺演出活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费率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东1号 联系方式:1504179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6楼606 联系方式:0417-385236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思怡 电 话:0417-3852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