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营口市2024年水运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测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招聘营口市2024年水运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测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0-03094 项目名称:招聘营口市2024年水运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测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8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80,000.00元 采购需求:招聘营口市2024年水运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测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质量监督检测验收完成为止。(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材料甲级及结构乙级以上资质并通过省级及以上机构计量认证。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测CMA计量认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 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0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yingkoupengda@163.com)邮箱,并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文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二次报价时限15分钟。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供应商应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解密时间应在30分钟内完成。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的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二次报价。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30号 联系方式:徐柯新/13940791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鹏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老边区汽保工业园区(营口鹏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灰色办公楼) 联系方式:17741721337 邮箱地址:yingkoupengda@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营口市府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鹏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550300102000012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睿 电 话:17741721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