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备案,以营行审〔2024〕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清洁供暖项目国家补助资金及上级资金支持,其余企业自行解决。项目出资比例4.65%/ 4.65%/ 90.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主城区太和北街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热源厂。 2.工程规模:(一)工艺改造部分 1、除尘及烟风系统:除尘器箱体增高,滤袋及滤笼、气包更换;引风机更换;烟道更换。 2、脱硫系统:脱硫循环系统、除雾器、脱硫塔、药剂制备系统、工艺水系统及电气部分进行改造。 3、脱硝系统:利用原有SNCR系统,新增SCR系统。 4、空压机系统:原空压机房拆除,空压机等设备移到脱硫综合楼。 5、锅炉供回水管改造:锅炉操作平台以上供回水管道更换位置。 (二)改造脱硫综合楼部分: 改造脱硫综合楼一座,建筑面积为1259.89平方米,为三层框架结构。 (三)室外厂区改造(厂区总图布置)部分: 1、锅炉房及脱硫综合楼周边路面的硬化,面积为2000平方米。 2、本工程配套厂区管道布置。(四)厂区部分建筑物及设备的拆除部分:原脱硫用房及水池拆除、原脱硫设备及管道拆除、原引风机及烟道拆除、原空压机房拆除。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10101TP002022255001001 |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 | 包括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全过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和质量缺陷期内的监理工作(厂区部分建筑物及设备的拆除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108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0.2 |
4.工期要求:2024年8月2日开工至2024年11月18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且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无;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 上午09:30时;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6月28日08时00分至2024年7月5日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本次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报名时须精准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免造成不见面交易失联。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营口市)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姓名:刘大龙 招标工作负责人单位: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工作负责人职务: 招标工作负责人职称: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姓名:李宁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职务:项目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职称:招标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红运大酒店南行1500米路东 联系人:刘大龙 电 话:0417-663002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李宁 电 话:024-23388267 邮 箱:lngczb@163.com 异议联系人:李宁 异议联系人电话:024-2338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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