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财政局本级2024年度大石桥市设计文件优化评审机构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大石桥市设计文件优化评审机构采购项目(第1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大石桥市财政局本级委托,拟对2024年度大石桥市设计文件优化评审机构采购项目(第1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大石桥市财政局本级 2.联系人:张先生 3.联系方式:04175801779 4.联系地址:大石桥市二高街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2024年度大石桥市设计文件优化评审机构采购项目(第1次) 2.征集项目编号:K2108822024000002 3.征集项目简介:1包:选择甲级单位对400万以上的预算项目设计文件进行优化评审,包括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优化评审。2包:选择乙级单位对400万以上的预算项目设计文件进行优化评审,包括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优化评审。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1 | 1包 | 1包:甲级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是 | 2 | 2包 | 2包:乙级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是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包2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 类型 | 1 | 大石桥市财政局本级 | 采购单位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1包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1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水利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甲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甲级或一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 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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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包名称:2包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1 | 建筑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水利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乙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乙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或二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 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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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4年06月24日至 2024年07月0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6:00:00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0417-2952590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18801000067223 财务联系电话:0417-2868233 (2)备份文件要求: 1.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已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备份文件可开标当天,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启地点,或提前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 2.开启地点:大石桥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大石桥源源水务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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