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881-00374
二、项目名称: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供应商名称:茂华塑业(河北)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吉祥街66号
中标(成交)金额:599,000(元)
评审总得分:86.5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服务类
名称: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2023年,在全市主要用膜地区试点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0.015mm以上标准地膜)2万亩。结合盖州市实际,重点选择年地膜覆盖面积相对集中,工作基础相对好、积极性高、具各废旧农膜回收加工能力的重点覆膜地区,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
服务要求:★1、加厚高强度地膜产品标称厚度和覆盖使用时间、力学性能等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产品标称厚度不小于0.015mm,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保障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以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和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需提供第三方合格的检测报告。 ★2、须保障采购单位满足下列文件的实施:《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科[2023]130号)及关于印发《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盖农发[2023]130号)。
服务时间:1年。(实际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洪良、齐静、黄秋实、张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98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盖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盖州市红旗大街114号
联系方式:0417-7080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宝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6室
联系方式:024-67784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成龙
电 话:024-67784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