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维修保养的申请)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800-003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关于车辆维修保养的申请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中,要求投标维修厂需取得二类以上汽车修理资格,更改为:投标维修厂需取得须取得二类(含二类)以上的汽车修理资格。 2. 将原第二包和第三包采购需求内容互相调换。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30日 16时4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新兴大街30号 联系方式: 0417-28123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17-2972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庄先生 电 话: 0417-2972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