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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营口市普通干线桥梁技术状况提升专项行动施工项目JH24-210800-01699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营口市普通干线桥梁技术状况提升专项行动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营口市普通干线桥梁技术状况提升专项行动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05  15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0-01699

项目名称:2024年营口市普通干线桥梁技术状况提升专项行动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629627

最高限价:人民币629627

采购需求:2024年营口市普通干线桥梁技术状况提升专项行动施工位于营口市境内。主要涉及包括盖亮线杨屯北桥、黑大线东沟桥、青营线爱民桥、岫水线马家桥、岫水线红星桥、岫水线杨房身桥、岫水线先锋中桥等7座桥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6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7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专项提升资质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一级或二级公路的中小桥的中修、大修养护工程;

③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乙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并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及时撤离)。

注: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供应商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8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 ,下午13:30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15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响应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响应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响应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备份电子版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邮寄到指定地点,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17-2925913,联系人:赵先生。邮寄方式递交的地址为: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智泉街东139号泉通消防旁边黄颜色四层楼)。邮寄备份外包装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代理公司不负责拆封,直接递交到评审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4、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响应(响应)。

7、本项目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方式

会议号:121 336 364密码:726459

响应供应商在加入视频会议时,须如实填写“响应供应商名称”,便于会议进入审核。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417-3306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联系方式:0417-2925913   

邮箱地址:lnflyk@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657041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17-2925913 


来源:      时间:2024-04-28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