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干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2024年干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 09 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4-210000-00571 项目名称:2024年干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399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综合折扣率95% 采购需求:面、油、肉禽水产类(其中猪肉为招标人自给数量以外的部分)、瓜果蔬菜类、调料类、杂粮类等食材配送且每次食材配送服务要经过甲方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仅面对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年1 月 9日至 2024 年 1 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4年1月30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启时间: 2024 年 1 月30日 0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营口监狱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新建街道 联系方式: 0417-3172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红星五金机电城13号楼甲7#、甲14# 联系方式: 0417-2657779 邮箱地址:234636849@qq.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518801001531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0417-26577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