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散煤替代(盖州市)项目监理及验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3-210881-01449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散煤替代(盖州市)项目监理及验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散煤替代(盖州市)项目监理 供应商名称:辽宁诚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东洲区东洲区南花园东三街1号 中标(成交)金额:2,694,950.5(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散煤替代(盖州市)项目验收 供应商名称:辽宁天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道兴油社区兴油小区原渤海街道办事处办公楼304室 中标(成交)金额:2,610,613.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散煤替代(盖州市)项目监理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散煤替代(盖州市)项目监理及验收(C20020600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对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散煤替代(盖州市)项目进行监理 服务要求:1、监理单位工作要求 1.1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标准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有监督责任。针对本次工程制定详细的监理管理方案。 1.2承包人必须配备足够且能胜任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必须责任心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工程进度、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保证2名及以上监理人员(含项目总监)常驻施工现场。 1.3监理人员的现场办公场所、生活场所、食宿等方面由监理单位自行解决。 1.4监理人员对现场情况要有准确的记录及安全记录。 1.5每天上报监理报告,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书面通知相关单位。 2、监理管理补充条例 2.1监理人员要持证上岗。 2.2监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禁喝酒。对酒后上岗的监理人员,一经发现监理单位必须无条件更换监理人员并对监理单位每次给予1000元经济处罚。 2.3确定的总监、副总监和各工程的监理人员原则上不许更换。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人员须由监理单位提前7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更换。如监理单位因擅自更换总监或监理人员造成计量不准、漏报、多报等失误,给实施单位、甲方造成损失者,由监理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2.4实施单位进场后,监理人员要督促实施单位做好施工前文明施工、安全教育(有记录备查)。督促做好施工现场布局、管线普查、复测、施工现场气氛营造等施工准备工作。 2.5监理单位对施工环节要“层层把关、环环验收”,保证上一道工序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个施工环节。 2.6监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施工中的各项计量工作。计量必须准确无误,仔细核对后方可签字。对现场出现需做签证的增量工程以及隐蔽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建设方,由建设方通知财政部门,经过以上部门现场核查后,施工单位方可继续施工。发生签证部分监理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在审计小组已经现场认定工程量后的一周内完成签证单, 所有签证单必须按顺序各级签字,监理栏必须有情况说明和对工程量认证的文字说明。签证单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原因(文字要简明扼要,能实事求是地说明发生现场实际情况的原因)、日期、工程量及计算方法、照片、估算造价、项目经理和单位法人的签字、监理和监理单位法人的签字。 2.7对因计量不准,把关不严,造成签证无法确认,监理单位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每次按合同价的5-10%支付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赔偿。 2.8监理单位的监理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实际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规程、标准、规范、办法等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散煤替代(盖州市)项目验收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散煤替代(盖州市)项目监理及验收(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对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散煤替代(盖州市)项目进行验收 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各阶段情况组建服务项目组,项目组根据项目的阶段性需要及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人员赴现场提供服务; 2、采用项目负责人制,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组织、协调。 3、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成立项目验收小组,承担验收工作。验收小组的人数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确定,如安排人员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安排具备相关能力的技术人员。 3、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并由具备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的验收人员组成; 4、供应商应及时报告项目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 5、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6、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或谈判会议; 7、向采购人提供业务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 8、项目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9、应具有同时完成多点位、多项目服务的能力; 10、项目工作组人员工资、绩效、福利、加班补助、交通补助等所有人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季节性服务特点,节假日或夜间服务等特点。供应商应对人员工作做出合理的安排部署,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项目需要的节假日或夜间工作的要求并提出增加费用。 11、供应商中标后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实际项目要求开展工作,接到采购人要求时,须立即响应,0.5小时内到达现场; 12、必须具备24小时响应服务能力,应急类项目需要随叫随到,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采购人紧急任务及突发事件;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实际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妍、崔晓娟、尹岩、唐秀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散煤替代(盖州市)项目监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97.5%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846.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营口市冬季清洁取暖散煤替代(盖州市)项目验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97.5%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18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盖州市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417-7689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宝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6室 联系方式:024-6778455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武成龙 电 话:1514004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