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盖州市第四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已由盖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招标方式核准为邀请招标,项目业主为盖州市第四初级中学。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盖州市第四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标段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盖州市第四初级中学校内 2.2 工程规模: 结构: 跨度: 层次: 其他: 2.3 招标范围:操场改造面积17525平方米,其中原操场跑道最外圈边线到中心点油石和原水稳层拆除,面积9005平方米,重新做场区路面;原操场跑道外原沥青混凝土路面清洗干净,在上面喷粘油层,加铺一层30m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积约8520平方米。如有空鼓、开裂、起皮等破损的地方先铣创,再铺设沥青混凝土。新增雨水检查井20套等。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本次招标共划分个标段, 标段:盖州市第四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 ①(招标范围)操场改造面积17525平方米,其中原操场跑道最外圈边线到中心点油石和原水稳层拆除,面积9005平方米,重新做场区路面;原操场跑道外原沥青混凝土路面清洗干净,在上面喷粘油层,加铺一层30m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积约8520平方米。如有空鼓、开裂、起皮等破损的地方先铣创,再铺设沥青混凝土。新增雨水检查井20套等。 ②工期要求:2024 年 01 月 11 日开工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竣工,计划工期 355 天。 上述标段工程的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 (类似项目描述) 业绩,具备级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你单位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进行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4 你单位是否已建立了企业信息库,若未建立企业信息数据库,请在接到投标邀请函前,到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办理建库事项,否则将不作为被邀请对象。 3.5 其他要求: 注:邀请投标函发出前,招标人应将邀请名单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企业信息数据库进行核对,未建立企业信息数据库的投标人不作为被邀请对象。一旦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被邀请单位请于 2023 年 12月7日 16 时 00分 00 秒至 2023年 12月22日 16时00 分 00 秒,按照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程序,()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5.1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1.5万元。 5.2 投标保证金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5.3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前提供有效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 月28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网络递交】(名称及地址)或按规定上传到()指定栏目。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 12 月28日 14 时 00 分】 (具体时间)前,将回执加盖 CA 印章告知招标人,予以确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州市第四初级中学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青年路与长征大街路口北侧 联系人:谭主任 邮 编:1152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兴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鲅鱼圈区彩霞小区05-金隆地砖厂第三层楼 邮 编:115007 联系人:付森新 电 话:0417-6254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