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老边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项目 JH23-210811-00199(YKSGZC2023068)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811-00199(YKSGZC202306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老边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分方法第10条反绳轮的评分标准由“所投电梯的反绳轮、导向轮均为铸铁的,得5分;所投电梯的反绳轮、导向轮均为尼龙轮的,得3分;所投电梯的反绳轮、导向轮为其他材质的,得0~1分。提供制造厂家承诺函并盖公章。”更正为“所投电梯的反绳轮、导向轮均为铸铁的,得2分;所投电梯的反绳轮、导向轮均为尼龙轮的,得1分;所投电梯的反绳轮、导向轮为其他材质的,得0.5分。提供制造厂家承诺函并盖公章。” 2、获取文件时间更正为2023年12月6日8:30至2023年12月12日17:00;递交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3年12月21日9:30。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5日 09时1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医院 地 址: 营口市老边区龙山大街44号 联系方式: 0417-3863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17-2972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苗先生 电 话: 0417-2972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