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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辽河老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街区内35处货亭整体出租

营口辽河老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街区内35处货亭整体出租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支付
项目名称营口辽河老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街区内35处货亭整体出租项目编号YKSGCJ2023007
标的名称营口辽河老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街区内35处货亭整体出租转让底价(元)805000元/年
标的目前使用情况闲置本次租赁期1年
起租日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为准出租面积(平方米)
租赁用途35处货亭仅限于承租方使用,经营项目必须符合辽河老街整体业态(承租方经营项目必须报出租方同意方可经营),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
挂牌起止日期2023年12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21日15时止(15个工作日)
统一展示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设集中展示,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自行联系产权单位并前往标的所在地查看。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5041701245.意向承租方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视同已现场踏勘完毕并认可标的现状。
租金支付方式1. 租金于货亭租赁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2.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 3.若承租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则出租方无条件收回该出租标的,并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按合同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4.租金支付方式:网银转账,现金不予受理。
租金递增率
押金支付要求  承租方应将五万元的抵押保证金存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息)。租期结束,经出租方、承租方共同检查、检验,承租方除正常使用磨损、折旧外未对出租资产造成损害、破坏,保持原样,全额返还抵押保证金。 承租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行政、卫生、水、电、通信、取暖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标的简介  营口辽河老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35个移动售卖亭,位于辽宁(营口)西市区辖区内,辽河老街沿街。具配套水闸、供电、自来水供水、监控系统等,所有售卖亭均为长3米,宽2.2米。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及报名
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金额  20万元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电子转账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至本中心办理承租登记后、 挂牌公告截止日,15:00 之前交纳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公告截止日15: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处置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该保证金转为租金的部分租金。在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完毕后,本中心出具交易凭证。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3)挂牌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4)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依本中心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5)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余额的。

  3.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的,其交易保证金按资产租赁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则上在挂牌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报名方式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5: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持有效证件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办理登记手续;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Œ账户。
  (3)在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cgp.yingkou.gov.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先注册,登陆后再报名。
  个人注册网址:
  http://yk-ccgp.yingkou.net.cn/themes/default/UserReg_geren.aspx
  单位注册网址:
  http://yk-ccgp.yingkou.net.cn/themes/default/UserReg.aspx
  统一登陆网址:
  http://yk-ccgp.yingkou.net.cn/
  如何报名说明书下载:
  http://yk-ccgp.yingkou.net.cn/docx/营口公共资源平台2.0产权交易竞价报名v1.0.pdf
  (技术咨询13304049817,于先生)。
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户名: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开户行账号:21050110852100000007
注:所有预交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必须在现金缴纳单或者电汇单摘要处标明所承租标的物相对应的标的名称或序号。例:(简称或标的1)
处置方案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竞价流程及竞价说明详见:
http://ccgp.yingkou.gov.cn/Html/NewsView.asp?ID=19678&SortID=126
竞价时间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3-12-22 09:30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12-22 10:00
加价幅度加价幅度为5000元或其整数倍;限时竞价时间为180秒。
挂牌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同意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其他需要披露事项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风险揭示    租赁项目信息公示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租赁项目信息公示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租赁项目信息公示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租赁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和交易机构有权按本租赁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示。
与出租/承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将剩余承租价款支付至本中心财务账户。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租赁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出租方及本中心有权扣除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收回出租标的,再次进行公开招租。 2.意向承租方在成交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出租方交付出租标的时,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公示的相关内容中明确提及的因素导致不能及时交付的,其后果由最终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出租人对此可能产生的纠纷或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付清交易价款后,与出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3.出租标的移交完成后,承租方在以后使用标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中心无关。4.因交易产生的过户手续等相关费用、补交的任何税金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承租方须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标的,承租人使用期间如改变用途,或转租第三人使用,视承租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并追缴所欠租金。6.承租方须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标的。承租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不动产及动产的外观、内部结构,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施的位置及用途。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已经支付的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或立即终止合约。7.承租方不得损坏、破坏租赁标的,如需对租赁标的调整、改造、提前报废或增加设备设施、新建或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并按出租方要求提供论证材料,经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有违反,已经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并且如果承租方的改建行为给租赁标的、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承租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或立即终止合约。8.承租方的使用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环保、安全标准,不得损害出租方及第三人的权益,如有违反,承租方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出租方或第三人遭受的损失,已经支付的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或立即终止合约。
承租方资格条件1.承租方应当是自然人、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2.本次租赁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无优先权情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营口辽河老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696188645A
决策及批准情况营口辽河老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会议纪要、营文旅发(2023)20号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7-2972511
交易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3F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材料

   附件:YKSGCJ2023007租赁合同之意向范本

来源:      时间:2023-12-01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