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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项目JH23-210800-03721(YKSGZC2023060)变更公告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JH23-210800-03721(YKSGZC2023060)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800-03721(YKSGZC20230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打分法中,商务部分中人员资质里“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注册物业管理师证书,得1分。”删除。
2.原打分法中,技术部分中服务保障里“人员培训与激励机制。制度健全完善,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2-3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和可行性,得1-2分;方案内容较少不够全面,得0-1分;未提供或无法满足项目需要的不得分。”变更为“人员培训与激励机制。制度健全完善,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3-4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和可行性,得2-3分;方案内容较少不够全面,得0-1分;未提供或无法满足项目需要的不得分”。
3.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0月24日9时30分
4.领取文件时间变更为:2023年10月 11 日08时30分至 2023年 10 月 17日17时00分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0日 17时0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本级

  址: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195号

联系方式: 0417-3888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17-2972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话: 0417-2972505

来源:      时间:2023-10-10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