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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H23-210882-00780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石桥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石桥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915 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882-00780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44,847.00 

最高限价(元):444,847.00 

采购需求:

1、工程维修养护

本次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涉及虎皮峪水库、厢房水库、泉大水库、孟屯水库、码石沟水库二道岭水库、高士沟等7座水库。

主要内容包括:防浪墙维修,坝坡维修,坝坡踏步维修,坝顶太能能路灯制作安装,尾水渠维修,警示牌、公告牌制作安装,巡视点、巡查路线制作安装,更换路灯蓄电池,输水洞进水口、溢洪道边墙安装防护网,闭机机室维修,管理房维修等水库工程维修。

2、物业化管护:

7座小型水库的巡视检查、观测、记录,及资料整编归档。大坝、溢洪道内、输水设施、排水渠及管理区域内的垃圾清理、除草清杂。水库管理区域内、及管理设施、启闭设备日常保洁。水库工程、设施设备、管理设施日常维修养护,物业化管护标准要达到《辽宁省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购买服务指南 (试行)》标准要求。 

采购咨询机构负责该项目的调研及协助资产评估、财务测算、特许经营咨询、融资、贷后管理等业务

履约期限:自与采购人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开始,至本项目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融资合同且融资资金全部到账之日止。

履约地点:沈阳市康平县

付款方式及条件:以合同签订为准

质量保证:咨询服务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尽职尽责、高效优质完成咨询范围内的工作,并负责配合项目实施机构通过相关评审、批复。

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等有关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规则组织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工程专项维修养护工期60天。物业化管理项目服务期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5月30日,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901 08时30分至20230908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915 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鑫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35号 

六、开启 

时间:20230915 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鑫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3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大石桥市水利事务中心 

  址: 大石桥市哈大中路中段21号

联系方式: 13504173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鑫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35号 

联系方式:0417-2828010 

邮箱地址:xy2828010@qq.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滨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68801000074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子康  

电 话:0417-2828010


来源:      时间:2023-09-01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