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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项目LNGX-230104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3-210800-02295

二、项目名称:2023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站前区营口市站前区体育馆南里15号

中标(成交)金额:24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2023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一、对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沼渣约为 4.3万吨存量生活垃圾沼渣(存量约3.3万吨,新增约1万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进行处理,将沼渣运输至其他符合当地相关环保要求的场地后,通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焚烧或资源化利用的方法进行处理。将沼渣运输至其他符合当地相关环保要求的场地后,通过符合国家标准的焚烧或资源利用的方法进行处理。 运输至其他符合当地相关环保要求场地后的沼渣(存量及增量),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处置完毕,不得运至既定场地后长期堆放(不得超过60天),不对其进行处置。一经发现,按合同约定第八项违约责任予以处罚。 投标单位须具备处理沼渣的场地,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处理沼渣场地的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有场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明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处置方法,中标后不得更改处置方法,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具体的处置方案,并提供相应的验收资料。未明确处理方法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服务要求:★三、运输路线在遵守营口市相关交通运输要求的条件下,自行选择。作业现场的运输便道、全部运输作业完成后的恢复场地平整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为保证周围环境的卫生及安全,作业现场必须具有除异味、防飞散、防雨雪等措施,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所有采取对应措施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四、投标人采用的运输车辆 应手续、保险齐全,车况良好,投标人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责。所有配置的挖掘、运输机械等维修保养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投标人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环卫要求负全责。运输过程中应保证运输车辆整洁,并对运输物进行遮盖,防止扬尘和遗漏。运输过程中避免对城市环境造成影响,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液体渗出。因遮盖及防液体渗出的设施不完善导致的一切事故及产生的后续不良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解决。作业现场应采用除臭降尘、降低作业噪音、防雨雪进入等措施。开挖作业应对原有覆盖膜及防渗膜进行保护,防止作业造成的二次污染。因上述问题未得合理的安排而导致的信访问题,环境影响问题,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解决。上述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季节、气候、冬季施工等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对作业造成的影响,提前做出应急预案。作业过程中的所有用水、用电及场地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服务时间:2023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存量的沼渣处置,全部沼渣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七、环保及安全要求: 1、投标人服务全过程应接受环保监督,满足环保要求,如出现环保处罚或居民投诉、上访,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对造成的其他损失,采购人有权进行进一步索赔。 2、投标人应对服务全过程的安全负责,如出现人员、车辆等所有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对造成的其他损失,采购人有权进行进一步索赔。 ★八、作业过程中的相关注意事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九、投标单位中标后,业主单位有权到处置场地查看处置过程及检查运输车辆。 ★十、投标单位中标后,如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要求进场,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十一、其他未尽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立刚、李英娜、刘红、魏亚杰、丁芳、刘善通、孙健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服务类规定费率以中标总价为计算基数,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0,51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北大街63号              

联系方式:0417-2618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方式:0417-3355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雯霏、杨盼盼           

电 话:0417-3355090、0417-3355096

来源:      时间:2023-07-07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