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书 致01包沈阳罗博商贸有限公司/02包上海合意实业有限公司: 营口市中心血站 需对 2023年度营口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实施采购,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现诚邀你单位参加该谈判活动。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3年度营口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2 、采购内容:营口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 、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关销售产品的资质。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7月3日至 2023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供应商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在工作区界面中会收到相关通知,供应商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中可直接看到这个项目,可以直接电子投标。 四、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时,投标人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五、其他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本次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备份电子版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邮寄到指定地点,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17-2925913,联系人:赵先生。邮寄方式递交的地址为: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邮寄备份外包装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代理公司不负责拆封,直接递交到评审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4、本次开标采用“腾讯会议”,投标单位可自行下载APP“腾讯会议”,并在开标时间前10分钟进入会议同时修改名称为投标单位名称,参会过程中,未经代理机构允许,不得私自开启语音和屏幕共享。腾讯会议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2023年度营口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项目会议号:712 462 197 会议密码:7123 5、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中心血站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32号 联系方式: 0417-6656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 联系方式: 0417-2925913 邮箱地址: lnflyk@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410100657041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0417-2925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