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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鲅鱼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鲅鱼圈区燃气改造材料购置项目JH23-210804-00071招标公告


营口市鲅鱼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鲅鱼圈区燃气改造材料购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鲅鱼圈区燃气改造材料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613  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804-00071

项目名称:鲅鱼圈区燃气改造材料购置

包组名称:鲅鱼圈区燃气改造材料购置-NB-IoT 物联网智膜式燃气表

包号01:

预算金额:3507525元

最高限价:3507525元

采购需求:1、NB-IoT 物联网智膜式燃气表G1.6,数量13446个。

2、NB-IoT 物联网智膜式燃气表G2.5,数量295个。

3、NB-IoT 物联网智膜式燃气表G4.0,数量14个

交货/交付时间:双方合同签订后至 2023 年12月31日内,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所采购的产品具体型号以实际供货为准,左右表以实际安装为准。)

包组名称:鲅鱼圈区燃气改造材料购置-NB-IoT 物联网智膜式燃气表

包号02:

预算金额:4040475元

最高限价:4040475元

采购需求:1、NB-IoT 物联网智膜式燃气表G1.6,数量11223个。

2、NB-IoT 物联网智膜式燃气表G2.5,数量4136个。

3、NB-IoT 物联网智膜式燃气表G4.0,数量486个

交货/交付时间:双方合同签订后至 2023 年12月31日内,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所采购的产品具体型号以实际供货为准,左右表以实际安装为准。)

本项目为改造项目,01包、02包所采购的产品均需与原有平台进行兼容及数据对接,此产生的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01、02包兼投兼中。

包组名称:鲅鱼圈区燃气改造材料购置-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包号03:

预算金额:8341725

最高限价8341725

采购需求: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燃气报警器)数量111223个。

交货/交付时间:双方合同签订后至 2023 年12月31日内,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包组名称:鲅鱼圈区燃气改造材料购置-长寿命软管

包号04

预算金额:2346915

最高限价:2346915

采购需求:1、长寿命软管,规格型号1m,数量21973个。

2、长寿命软管,规格型号1.5m,数量29296个。

3、长寿命软管,规格型号2m,数量31914个。

交货/交付时间:双方合同签订后至 2023 年12月31日内,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包组名称:鲅鱼圈区燃气改造材料购置-自闭一体球阀

包号05:

预算金额:5583360

最高限价:5583360

采购需求:1、自闭一体球阀(炉灶前),规格:DN15螺纹接头,带手动球阀,额定压力5kPa,自带阀座数量111407个

          2、自闭一体球阳(燃气热水器前),规格:DN15螺纹接头,带手动球阀,额定压力5kPa,自带阀座,数量4913个。

交货/交付时间:双方合同签订后至 2023 年12月31日内,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3包组所投货物需具有消防认证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52320235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613093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青龙山大街南段19-1,保障性住房南部新城区c区17号门市(号房回迁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鲅鱼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营口市鲅鱼圈区华晟社区16号

联系方式:0417-8225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00-甲2号

联系方式:  0417-2919998

邮箱地址:lnhzzx@qq.com  

开户行:  抚顺银行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301200001500000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417-2919998  

 

 

 

来源:      时间:2023-05-23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