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西部污水厂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日 期:2014年3月24日 招标编号:GXTC-1442022 1、营口市西部污水厂升级改造工程设计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营口市排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服务单位。 2、资金来源:自筹,项目预投资210万。 3、建设地点:西部污水厂厂区以及南侧。 4、设计招标范围:营口市西部污水厂升级改造工程的所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5、设计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审查获得批准后, 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近5年设计或改造过处理能力不小于10万吨/日、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排放标准的市政污水处理厂两座,并有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经验。(以设计合同业绩原件为准) ②、投标人还须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两点要求。 7、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副本)、设计合同业绩、被授权人劳动合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3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招标文件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现金、电汇)。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4月16日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军分区南行1000米,智胜新家园院内)。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1.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授理。 1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排水公司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远角一街2号 联系人:高松 联系电话:0417-482332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安凤瑞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82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